當整個類別繼承體系有一致的行為時,我們通常會將這些行為抽離到上一層的 super class 去。如果這些行為的程式碼不在 super class 中定義的話,那麼會使得其 sub class 必須重覆地出現相同的程式片段,導致了壞味道的發生。然而有時我們並不打算讓這些 super class 可以被建構成物件實體,那麼它們就是所謂的 Abstract Class 。
在我們確定了物件之間的溝通方式及規格,卻未能確定其實作細節時,就是利用 Interface 的時機。 Interface 能保證 Client 在操作物件上有一致的方式,而具體的表現方式則是讓實作的類別來決定。因此這些類別都必須實作在 Interface 裡定義的 method ,否則將會出現錯誤。在 Interface 中所有方法都是 abstract 的,定義方式和 Abstract Class 的抽象方法一樣,但是不用加上 abstract 關鍵字
當類別有共同的行為或屬性時,可以考慮使用 Abstract Class。
類別有共同的操作介面,但是實作上卻有所差異時,可以考慮使用 Interface。